购买请认准“正规点”!龙江严打非法烟花爆竹售卖
加入时间:2025-12-18 16:38 访问量:27 信息来源: 顺德城市网
元旦、春节双节将至,为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切实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风险,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龙江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近日对辖区内两处烟花爆竹合法销售点及各纸品商店等重点场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本次检查围绕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等环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经营单位依法合规销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将面临严厉处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下阶段,龙江镇应急办将联同公安等部门,持续深化全镇烟花爆竹及危险品售卖场所联合执法行动,重拳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在此,龙江镇应急办敬告广大市民:购买烟花爆竹务必前往持有正规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售卖点,切勿贪图便利购买非法产品。如发现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线索,请立即向龙江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28088817),龙江镇应急办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坚决维护全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