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时间:2016-03-25 09:46 访问量:4214 信息来源:
2015年8月,佛山正式获得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日前,市文广新局发布了一揽子扶持政策,推出超千万资金投入助力示范区创建工作,其中,有25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内容涵盖城乡十分钟文化圈建设示范镇街(村居)、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骨干群众文艺团体等。
扶持项目
1、以示范镇街、示范村居评选扶持带动“城乡十分钟文化圈”建设
市文广新局于2015年3月份开展了第一批示范镇街、示范村居的创建评选,经过评审,从申报的全部11个镇街中选出5个示范镇街、21个村居中选出15个示范村居。
在评审过程中,涌现出了众多优秀的城乡十分钟文化圈建设示范镇街、示范村居。
今年,将继续开展第二批城乡十分钟文化圈建设示范镇街、示范村居创建评选活动,选出5个示范镇街、15个示范村居,以示范评选带动全市城乡十分钟文化圈建设。
2、首次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扶持
首次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扶持资金,面向区级(不含)以下政府部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企业开展扶持,项目须满足示范导向性好、开拓创新性强、品牌价值突出、社会评价度高等要素。入选项目数量和扶持额度,根据当年专项资金总额与申报项目具体情况评定。原则上每个项目的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
3、以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扶持壮大文化志愿力量
为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打造文化志愿品牌服务,市文广新局于2015年开展文化志愿服务项目资助计划,带动全市文化机构、镇街文化志愿服务队、社会组织和企业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常态化
今年继续开展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扶持,申报主体条件放宽,鼓励更多志愿者队伍和社会组织参与文化志愿服务。目前的申报主体为我市在广东文化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佛山市志愿者联合会信息平台上注册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或已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开展文化志愿服务的社会组织。
申报项目须为预期社会效益明显、具有一定示范性、有助于我市文化志愿服务创新发展的项目,包括以下方向:
1、落实文化升级两年行动计划、建设“志愿者之城”三年(2016-2018年)行动计划相关文化志愿服务;
2、关爱特殊群体文化志愿服务;
3、社区文化志愿服务;
4、文化志愿服务理论研究与工作机制创新;
5、以志愿服务为主题的文艺精品创作;
6、文化志愿者培训;
7、其他。
入选项目数量和扶持额度,根据当年专项资金总额与申报项目具体情况评定。原则上系列活动扶持金额不超过10万,单项活动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
4、骨干群众文艺团体扶持
《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骨干群众文艺团体扶持办法》所扶持的对象,是指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包括各类舞台表演艺术(含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团体在内的骨干群众文艺团体,不限于市级群众文艺团体,欢迎符合条件的各区、镇街基层群众文艺团体积极申报。扶持方式和资助标准如下:
(一)经费扶持。扶持经费主要用于团体对作品的创作、排练和演出活动。分为办团资助和项目资助两种:
1.能代表我市某一艺术门类的水准,并在我市文化艺术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骨干群众文艺团体,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给予办团资助1-3万元。
2.骨干群众文艺团体的重点创作演出项目,视其艺术价值以及对我市文化艺术的促进作用,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给予项目资助5-20万元。
(二)其他扶持。
1.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代表我市参与省级以上重大演出和对外文化交流演出,以及在我市参加文化下乡和文艺巡演、汇演等活动。
2.对代表我市文艺创作水平的剧(节)目,纳入重点创作演出项目予以重点扶持。
3.鼓励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支持骨干群众文艺团体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申报方式一览表
登陆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务网(http://www.fswenhua.gov.cn/)或扫描下面二维码可获得千万扶持政策原文及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