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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土地新政 | 出招!唤醒“沉睡”土地激活存量空间

加入时间:2025-12-23 14:27    访问量:6    信息来源: 顺德城市网

       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质量。近期,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将联合顺德城市网特别策划推出【土地要素市场化有效配置新政】系列报道,深入解读《顺德区关于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有效配置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内涵,剖析政策创新举措和典型案例,探讨如何让“沉睡”的土地资源活起来、转起来、优起来。敬请关注!

       在土地资源日益稀缺、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如何唤醒“沉睡”的存量土地,已成为城市发展的关键课题。1219日,顺德区正式印发《顺德区关于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有效配置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系统性破解土地“闲置低效”与“发展缺地”的矛盾,为产业升级和城市发展拓展新空间,让土地“活”起来、转起来。

  招式一:土地1.5级开发扩容,让“过渡期”变“价值期”

       “土地1.5级开发”是指将基础设施已完备、但近期未有开发计划的建设用地,以租赁方式进行过渡性开发利用,待条件成熟后再收回,按规划进行长期开发。

       《实施意见》将政府管理的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建设用地等统一纳入土地1.5级开发适用范围。允许上述建设用地在符合上级产业、规划、环保等有关条件的前提下,通过“编制临时规划、租赁不超15年”推向市场,并鼓励发展商服、生活配套、研发办公等多种业态。

       乐从智能网联研发基地是顺德首个应用“过渡性规划”的政府储备项目,已完成控规修正并成功出租。项目将建设“萝卜快跑”华南运营总部,打造无人驾驶网约车示范项目,既盘活了政府储备土地,也为佛山市民提供智慧出行服务。

  招式二:2+N”模式盘活储备地,给市场一颗“定心丸”

       《实施意见》创新采用“2(基础租赁期)+N(续租周期)”模式,首次基础租赁期2年公开确定承租方,期满后若无供应计划等,承租方可申请续租,经审批后可循环延续。

       该模式为企业提供了稳定的经营预期。例如,某小学周边的储备土地短期无开发计划,企业可放心投资建设临时网球场及临时停车场,实现4年以上稳定运营,直至地块正式开发。既满足了周边居民健身需求,又缓解学校周边交通拥堵压力,还使企业获得合理回报收益。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N”模式将建立稳定续期机制,鼓励市场主体投入建设临时公共服务或商业设施,实现储备土地在“空窗期”高效、持续利用。

  招式三:提供分类施策“工具箱”,让空闲地“变废为宝”

       顺德是典型的城乡融合地区,城市、镇村、厂房各类空间形态、不同性质用地交织混合。

       《实施意见》系统梳理各类空闲地盘活路径,提供多元化“政策工具箱”,方便社会各方按土地权属和规划性质精准匹配处置方式。其中,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转让)、土地1.5级开发、临时利用(如“2+N”)等方式实现长、中、短期利用。非建设用地鼓励用于建设“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公益停车场、生态景观项目。对于200平方米以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免办农转用手续。

       8月,均安镇将一块长期荒废的闲置地改造为便民停车场,并配套休闲步道,解决了周边居民“停车难”与“环境乱”的问题。此外,村集体还可以通过“1.5级开发”将暂未能出让的留用地建成临时商业文创空间,把边角地改造为“四小园”等,美化家园。这些探索既激活了土地,也提升了民生温度。新模式也成为推动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的新载体。

  招式四:优化工业项目履约复核机制,为企业松绑减负

       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码赋能”,新政对工业项目履约复核机制作出重要优化,允许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商品厂房除外)经审核同意增资扩产、加改建的,通过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容积率、产业方向、开竣工日期等内容,实现合同条款优化调整,激活企业增资扩产潜力。

       杏坛镇一宗于2007年出让的工业用地,原合同约定容积率上限为2.0,厂房已建成并投产多年,且开发建设期限已届满。因行业市场趋势和企业自身发展需要,计划在原址增建厂房以拓宽市场、扩大产能,但受原合同容积率、开发建设期限等条款约束难以实施。依据新政,该企业可向属地镇街提交增资扩产申请。

       经审核,其增资扩产方案符合现行规划、产业方向导向的,企业可与自然资源部门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产业监管协议,重新约定规划指标、开发建设期限、产业方向等开发要求,实现在存量土地上“零增地”增资扩产,充分体现新政鼓励增资扩产和为企业松绑减负的目的。

  招式五:存量资源灵活转换,低效空间焕发新生

       允许低效产业用地及地上建筑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临时转换用途,是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重要突破。《实施意见》提出允许国有低效产业用地及其地上合法存量建筑,在不影响远期规划、不产生邻避影响、满足安全环保等前提下,可临时转换为其他用途(商品住宅除外)。

       其中,每次转换期不超过5年(可延期),最长不超过剩余土地使用年限。转换时按规定缴土地价款,无需办理用途变更登记,到期后恢复原用途。鼓励转换为创新产业、众创空间、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满足特定条件)、公共服务设施等。

       除此之外,《实施意见》还提出探索在公园绿地中合理配套服务型物业,在桥下空间增设公共服务设施,以“公益主导+”模式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与活力。

       做活土地文章,赋能城乡发展。顺德通过一系列政策创新,一手通过“松绑减负”激活市场主体,一手通过“升级赋能”提升土地效能,以制度创新撬动存量空间焕新与城乡深度融合。顺德将持续优化政策细则,加强部门协同,推动改革红利充分释放,让每一寸土地都焕发其应有的活力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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