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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中小学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

加入时间:2025-09-27 20:32    访问量:35    信息来源: 科学之友 2025年7期

明确三类典型应用场景

  生成式人工智能是指具有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生成能力的模型及相关技术。在中小学应用场景中,应以保障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为前提,通过规范化使用充分发挥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潜能。小学阶段禁止学生独自使用开放式内容生成功能,教师可在课内适当使用辅助教学;初中阶段可适度探索生成内容的逻辑性分析;高中阶段允许结合技术原理开展探究性学习。学生、教师和教育管理者等不同使用主体可根据实际需求,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任务复杂度以及本地资源特点,选择最适合的实施模式,有序推进相关应用场景的落地实施。

  促进学生成长

  围绕不同教育阶段、不同类型的学生学习成长的多样化需求,面向特定场景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提供个性化的支持和指导,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具体场景包括支持个性化学习、提供互动式探究、强化深度阅读体验、提升心理健康水平、支持无障碍使用。

  辅助教师教学

  生成式人工智能可为教师提供教学准备、课堂实施、课后辅导及教学研究的全面支持。依托其精准分析与内容生成能力,教师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教学效能,助力构建人机协同的高效教学体系。具体场景包括辅助课堂教学准备、赋能课堂互动、精准课后辅导、协同教学评价、促进因材施教。

  支撑教育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可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管理文本生成和智能分析数据,优化日常办公、教育监管与评价决策,提升管理的精准性与科学性。具体场景包括校务智能化、教育资源均衡化、创新教育评价、智能驱动科学决策、建立智能数据库。

为相关方明确责任边界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中小学的应用是一个涉及多层次、多维度、多利益相关方的复杂过程。有效推进该项工作需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组织保障机制、安全监管体系等多维度协同保障措施。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教学机构、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应当形成协同治理格局,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边界,确保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基础教育阶段应用的安全可控、规范有序。

  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考量区域发展不平衡性、城乡资源差异性及地方特色多样性等客观要素,科学制定本辖区应用推进路径。制定相关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政策法规,制定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明确伦理审查机制,建立动态调整的白名单制度,明确可入校使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清单。推动政策制定全过程公众参与机制,确保政策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中小学校

  学校应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进校准入机制,针对不同学龄阶段学生,基于差异化的教育场景目标,制定差异化、递进式的人工智能应用策略。避免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化管理模式,警惕对人工智能工具的过分依赖,加强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治理。兼顾提升师生实操技能与满足情感需求的双重目标,确保技术赋能与人文关怀相融合。

  教师

  教师应积极参与专业培训,提升人工智能素养;承担学生人工智能应用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向学生推荐可靠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教师不得将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替代性教学主体,禁止直接使用人工智能回答学生问题或提供咨询;应避免直接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评价学生;严禁将个人信息、考试试题等敏感数据输入人工智能工具,防止数据泄露与隐私侵害;未经授权不得利用人工智能复制传播他人作品,避免著作权侵权。

  学生

  学生应更好地学习并理解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原理与应用场景,探索符合自身学习需求、生活实践和个人发展愿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避免在作业中简单复制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生成的内容;避免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参加考试与测验,不得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弊;避免在展现创造性或个性化表达的学习任务中轻易滥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丧失个人思考与观点;避免在未查阅高质量教材或权威资料前贸然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获取信息。此外,还应避免将个人信息输入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泄露数据和隐私;避免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复制或传播作品,侵犯著作权。

  家长

  家长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中扮演着重要的监督与支持角色,尤其应重视对低龄子女的引导。家长应避免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中输入任何可能泄露个人或家庭敏感信息的内容;避免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复制或传播作品,侵犯著作权;避免忽略孩子的情感需求和心理健康,防范因过度依赖技术导致心灵培育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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