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禁售旧标准电动自行车
加入时间:2025-09-10 10:28 访问量:38 信息来源: 珠江商报
“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新国标的实施,在车辆登记、日常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不断提升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安全性,为大家营造更加安全的出行环境。”9月9日上午,在顺德区“政风行风热线——民生零距离”节目中,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幸杰文,副大队长邹铭冬、洪俊煊等就电动自行车监管等问题与群众线上互动,回应民生关切。
据了解,顺德交管部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改革创新车管服务模式,优化“网上办”“掌上办”服务,充分推广和运用“交管12123”手机APP,为广大市民朋友足不出户办理业务提供帮助。
自2016年该手机软件上线以来,交管部门的线上业务办理扩展到了12项机动车业务、8项驾驶证业务、3项考试业务,提供线上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视频快处以及3项便民服务,基本涵盖日常使用的各类场景。例如,群众办理需求较多的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修改驾驶人联系方式,免检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等,这些都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在线办理;针对无法线上办理的业务,也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的“业务委托申请”功能、委托他人到线下办理业务,进一步提高了服务的便利性。
另外,对车驾管理、业务告知提醒方面,交管部门也会通过交管12123短信、App消息、语音自动呼叫等方式对机动车检验、驾驶证换证等临期业务进行告知提醒,市民朋友要及时跟进告知情况做好相关手续。
而针对广大驾驶员较为关注的“线上学法减分”问题,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驾驶人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学法减分”,网上学习累积30分钟后,直接参加考试,答对18题以上可为其驾驶证减1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以减免6分。学法减分没有次数限制,但是,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
广大市民如有关于车驾管业务的问题,可利用交管12123智能助手进行线上咨询或拨打12123服务电话,交管部门将及时予以反馈。
2025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在全国正式实施。交管部门负责人介绍,新标准实施后,对电动自行车的配置提出新的要求,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公斤提升到63公斤;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防止私自调速,保障行驶安全;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并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提醒消费者及时淘汰超期服役产品。
今年9月1日起,企业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完全符合新国标要求;而8月31日前按旧标准生产的车辆,仍可延续销售至11月30日。自12月1日起,市面上仅允许销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顺德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新国标的实施在车辆登记、日常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不断提升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安全性,为大家营造更加安全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