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法院创新运用“无异议债权先行判决”机制
加入时间:2025-06-24 11:41 访问量:62 信息来源: 珠江商报
近日,顺德法院创新运用“无异议债权先行判决”机制,高效办结一宗标的额3800万元的保理合同纠纷案件,对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无异议的主债权事项作出执行立案,使企业债权兑现周期缩短53%,强化了合法债权保护的稳定预期,有效应对企业间账款拖欠问题。
今年2月,某实业控股公司因违反保理合同约定,被原告诉至顺德法院,要求偿还保理融资应收账款、逾期利息及律师费。经审理,顺德法院判决实业控股公司偿还应收账款3800万元、逾期利息及律师费。
判决作出后,双方对主债权及逾期利息无异议,该实业控股公司仅就律师费部分提起上诉。佛山中院认为,双方对主债权并无异议,该部分款项不及时判决不仅影响原告的胜诉权益,也将产生高额利息,还可能影响保证人等其他主体的利益,遂首次尝试先行判决机制,在二审期间对于无异议的事项于5月13日作出先行判决,对其他争议事项继续审理。5月26日,原告向顺德法院申请执行该先行判决,从一审判决到执行立案仅42天,当事人取得该部分权利判决用时缩短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