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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联合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顺德馆)

一、借阅条件

读者应持有《借阅证办理与管理规范》规定的本人已注册的借阅证,才能借阅文献。

二、借阅范围

读者可在佛山市联合图书馆成员馆借阅文献。

三、借阅规则

1.图书、期刊合订本借期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延长30天。现刊只能在本馆借还,借期15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延长15天。

2.读者逾期归还书刊及音像制品,应交纳过期违约金。每册/件每天收取0.1元,不足一天按一天计。单册/件最高20元封顶。若读者未按时归还所借文献,图书馆有权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过期违约金可通过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线上支付,也可到佛山市联合图书馆任意一家成员馆服务台人工交纳。

3.读者借出书刊及音像制品前,应认真检查其是否完整或被污损,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并进行处理。

4.书刊及音像制品归还时,由服务馆检查文献是否完整、被污损。一般的污损,不影响内容完整者,赔偿1-5元。严重污损或缺页的,须按遗失赔偿。

5.读者遗失图书原则上以完全相同版本的图书抵赔,可在任一成员馆办理。遗失图书赔偿标准参照《文献过期违约金及文献赔偿金管理规范》。期刊、音像制品的遗失赔偿按其所属馆相关规定执行。遗失的文献不收取过期违约金。

6.读者可登录图书馆网站或微信公众平台查询书目和网上续借等,可登录佛山市联合图书馆网站了解佛山市联合图书馆各成员馆的服务详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