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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联合图书馆读者办证指南(顺德馆)

一、借阅证类型及办理条件见下表:

读者类型 所需证件 借阅证类型 所需费用
16岁以上普通成人 身份证 身份证
无身份证的学生、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士等 户口本/护照/其他有效证件 一卡通

注:未满16周岁的读者申请办理借阅证应监护人签字同意,可以自由选择注册“身份证”或“一卡通”借阅证

二、借阅证办理开通

(一)借阅证办理有以下三种办法:

1.现场办理:在佛山市联合图书馆任一成员馆人工服务台填写《佛山市联合图书馆读者服务登记表》,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即可办理;

2.网上办理:关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进入“粤读通办证”栏目,按提示操作即可;

3.自助借还书机办理:年满十六岁读者持“身份证”在佛山市联合图书馆任意一家成员馆的自助借还书机上自助开通。

(二)凭“身份证”办理借阅证的读者,成功办理后会得到虚拟证号,证件号和虚拟证号均可作为使用联合图书馆服务的账号,请读者留意保管。

挂失后若找回原证或“二代身份证”补办成功后,本人须重新到原办证馆解除挂失,恢复借阅功能。

(三)借阅证的服务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读者开通借阅证后应自行修改密码至包含数字和字母的八位及以上字符串,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

三、借阅证使用

(一)借阅证应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二)文献借阅和资源使用权限包括:

1.借阅普通图书(可外借图书),可借图书数量为20册,可在佛山市联合图书馆任一成员馆通借通还;

2.借阅期刊、音像制品,按各馆规定执行;

3.馆内阅览非可外借文献;

4.免费浏览、下载数字图书馆资源;

5.凭证预约或使用图书馆的其他惠民服务

四、借阅证挂失、恢复、注销和补办

(一)挂失。

读者应妥善保管已注册的借阅证,如不慎遗失,本人可打电话到任一成员馆办理挂失。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负。

(二)恢复。

挂失后若找回原证或“身份证”补办成功后,本人可到任一成员馆解除挂失,恢复借阅功能。

(三)注销。

注销借阅证前应还清所借文献并缴清违约金,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原办证馆办理。

(四)补办。

“一卡通”借阅证挂失并注销后,方可补办新证,补办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到联合图书馆任一成员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