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口水、手机砸脸?从重惩处!

加入时间:2020-02-19 15:42    访问量:2912    信息来源: 南方日报

        抗拒检测、袭击民警……不配合防控的行为将受到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接受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近日,省检察院接连通报多起阻挠防控执法案件,对这些涉疫情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不仅提前介入,并已对多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要求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是广东采取的防控措施之一。1月26日,男子陈某坚饮酒后,准备乘坐公交车时,因未按规定佩戴口罩,与司机发生纠纷,先后两次强行拔掉公交车钥匙,阻止司机开动车辆。
        司机报警后,警方到场了解情况,但陈某坚在醉酒的状态下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执法工作,并向辅警吐口水,还用手机砸辅警脸部,致辅警左脸部嘴上唇皮肤挫伤。民警到场后,陈某坚继续辱骂、推搡警务人员,后被带回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2月5日,佛山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2月11日,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法院。该案法院正在审理中。
        目前,广东已在主要道路设置了检测点,对过往车辆及人员实施疫情排查防控。2月11日上午,宋某春途经梅州梅县区桃尧镇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卡点时,不配合疫情检测,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随后将自驾的汽车停放在路中央,并在民警前往处置时,暴力反抗,将一位民警的右手手腕抓伤,用右手击打另一位民警的头部左侧耳朵部位一拳,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2月14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受案当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近日,梅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当庭判处宋某春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人群聚集将加大病毒传播风险,但一些人却不顾提醒,以身试法。日前,湛江雷州警方接到举报:在纪家镇东家内村一小卖部处,有多人聚众赌博。
        警方赶赴现场劝散群众,在履职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梅、柯某立等人,采用暴力、辱骂的方式阻碍警方执行公务,妨害疫情防控工作。雷州市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陈某梅、柯某立等人立案侦查。雷州市检察院已派员提前介入该案。
        根据广东高院和省检察院下发通告,对于危害疫情防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广东检察机关提醒,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控措施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广大市民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发现危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应积极举报,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