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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期 路往哪边拐

加入时间:2017-03-21 16:11    访问量:4774    信息来源: 解读

德胜读书会第三十期
《你不知道路往哪边拐》
时间:2017年3月15日 19:30-21:00
地点:顺德图书馆首层文筑文创书店
主讲:陈再见
主持:徐小婉





 
陈再见:很高兴来到德胜读书会,今晚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写作经历以及这本《你不知道路往哪边拐》的小说集的创作情况。

我觉得,每个童年都是“思考家”,一个人童年所想的问题,基本上就决定了他们以后要从事什么事业、走什么路了。我童年时,纠缠我的第一个问题不是什么飞机为什么会在天上飞,而是“人是会死的”。还有个问题就是世间是不是只有一个“我”,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我这个人的“意识”,我头脑里面的东西是不是随着我的死亡就什么都没有了。我相信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哲学和思想体系,体现出来的都是他们对世界的看法。一直纠缠着我的第三个问题是,如果世间只有一个“我”,“我”又死了,那么世间还有“我”的存在吗?促使我写作的最初的源动力应该就在这里——我能不能留下些东西?那么用什么方式把我的“意识”留下来呢?用文字的形式显然是最便捷的,书写的方式大概能把我的“意识”在一个小范围内、一个不长的时间段内,留下点什么东西。也就是说,随着死亡的慢慢到来,我的“意识”会逐渐增大,以至于我的身体装载不下,它理应比我的身体留存得更长久一些,而这个过程又给我的写作提供了取之不尽的素材和主题。文学的主题无非也就是如下两个方面:一个是来路,另一个是去向。
  
我的家乡在海陆丰,可以说在海边长大,很多看过我作品的人都说感觉到有股鱼腥味。一个作家的成长,他的家乡和童年留给他的印记最后都会落到他的文字里成为他的文学标签。打个比方,如果一个广东作家,却以所谓的“普通话”来写作品,而没有一点地方方言、地域元素,他就没有把自身的标签表达出来,至少在我看来他是不真实的。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在作品中有意识地保留家乡、童年以及各种独特记忆,因为它们是我的印记,是区别于他们写作者的东西,相当珍贵。

海陆丰地区有很多光怪陆离的民间故事。我们说民间故事,说小了就是爷爷奶奶跟你讲的故事,哄你玩的;说大了,其实每一个故事就是一部小说。于是,写作者用什么方式来重构这些流传已久的故事,几乎是我们这批从乡村走出来的写作人的写作核心。首先,不要有任何偏见,因为写作题材和手法只是手段,能不能达到目的才是重点。一旦到达目的,它就能产生能量。

马尔克斯有一本小书叫《我不是来演讲的》,里面他说到这样一个民间故事——村庄里,有一个人心血来潮,说,三天后这个村子会发生灾难。于是人传人,三天后,村庄里的每个人都知道了,于是纷纷举家搬离,三天后,属于一个村庄的灾难就真的发生了。我觉得那个说出第一个“谣言”的人就是小说家,“三天后这个村庄会发生灾难”,时间、地点、事件都在这句话里面了,一句话就构成了一部小说,最后导致一个村庄真的发生灾难,这就是小说的魅力,以及想象力的力量。

我的文学启蒙就来自于童年的“思考”和这些让我震撼的民间智慧。

文学启蒙后,接着便会有一个文学阅读的过程,能否在恰当的时候遇到能启发你的文学作品很重要。我当然是提倡越早接触文学作品越好,你对文学的敬畏感就会越强烈。我最开始接触文学作品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当时我的邻居是村里的语文老师,家里有一些书,有一天我在他家里看到了沈从文的《湘行散记》,就借回家看。《湘行散记》可以说是一本游记,沈从文从北京回湘西探亲,对沿途风物、事物的描绘,事实他是用小说的笔法写的散文游记,写得很迷人。当时我想,我能不能把我的家乡也按照这样的方法来写。不可能,因为我的家乡没那么美的河流和风情。一个地方如果没有这些文学因素的话就产生不了文学想象,没有文学氛围,于是就写不出文学作品,出不了作家……这是我最初的文学想法——当然现在不可能这么想了。当时我想要成为作家,似乎就必须离开家乡,找一个适合写作的地方,这就在我心里埋下了一个目标,就是我要离开家乡到外面去写作。这就是一本文学作品对我的影响,也影响了我后来的人生道路。

接着就是余华的《活着》。我是在高中时站在书店里用一个下午的时间把《活着》读完的,看的过程中流了两次泪。如果说沈从文的《湘行散记》给我的冲击是一个地方的文学氛围能带出好作品诞生大作家这样初浅的思考的话,那么余华的《活着》就颠覆了我前面的想法。为什么呢?因为余华的写作跟沈从文不一样,他不写风景、风物、风俗,他就写人物、讲故事。人物和故事的力量却又是那么巨大,比你花费心思去讲一朵花的开放一条河流的去向要大得多。他能让读者忘记当下生活的世界。后来,我才知道,一个作家如果想象力足够丰富,感受力足够敏锐,尽管他生活在一个小县城里,生活枯燥、无味,同样可以通过创造一个世界的方法来征服读者,如我们所熟知的卡夫卡、福克纳。这就跟我前面的认识是有矛盾的,无所谓,这就是一个写作者的成长,认知的更新。所以说,一个作家在写作之前,漫长的阅读过程是必须的,很重要,还不能“偏科”,不仅每个作家都要有所了解,还要读其它领域的书,哲学、历史、宗教等等。每个人的生活经验和能去的地方都是有限的,但阅读可以无限,你想要了解的世界基本都能够通过阅读去了解。不过我们也很难做到博览群书,这就需要技巧性的选择性的阅读。

我是2008年时候开始文学创作的,所谓的“打工文学”,写的也是身边遇到的人和事。生活中,如果我觉得一个人物可以走进小说,具备小说的元素,就会在他身上发挥想象力,为他构造一个故事、环境和背景,最后变成一个完整的小说作品。这个人物必须要有一样东西打动我,构成小说的因素,通过想象和打磨,把它塑造成我小说里的人物。2009年我便开始在各种刊物发表作品。大概在2010年的时候,我写出了二十多篇湖村系列小说,后来结集成为《一只鸟仔独支脚》。我写的湖村,说实在的,写的其实是乡村的病症或者说病变过程。传统的乡土文学的沃土不在了,从陶渊明、萧红、沈从文那一脉下来的乡土文学技法几乎面临着失灵甚至覆灭。我是在深圳完成湖村系列的创作的,多多少少还能保存一段距离产生的复杂情绪,如果一旦回到村里,面对那么糟糕而无奈的环境,我什么都写不了。

2014年我开始写长篇小说《六歌》,用六个中篇的篇幅来构成一个长篇,各个故事都有联系和牵制。《六歌》写的是六宗案件,包括拐卖、弑母、贩毒等等,表现出整个海滨小城的生活氛围和一个乡镇少年的成长,犯罪与赎罪,出走与回归,等等。这部小说也是我对家乡认知的全部反映,人和人的关系,人和政权的关系,人和社会的关系,方方面面,都有涉及。《六歌》是指六曲挽歌,六宗罪案,不同的人走向各自人生的反面,走向人性的丧失与毁灭。我更愿意书写一个人的失败,我觉得一个人如果很成功的话就不需要文学了,请人拍个写真、写个传记就好了,失败的人才需要文学。我们的写作一般也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纪实性写作,大多表达社会阳光的一面,而小说,更多是写阳光背后的阴影和阴暗。一个好的文学作品应该是所有人都在确信的时候偏偏去质疑,所有人都在怀疑的时候偏偏去坚信。也就是说,一个写作的人往往会习惯性地站在社会的反面或者事情的阴暗面去思考问题。我并不是说所有人都要这样去思考问题,那这个社会就太“黑暗”了,如果有一部分人是这样思考的,社会不就更全面了么,什么事就都不会一边倒。如果要给一个作家寄予使命的话,那就给他一点质疑的能力和勇气吧。
   
下面我来讲讲我的新书,《你不知道路往哪边拐》,里面的故事和人物基本都处在一个流动状态。这是我最近对文学的新想法,因为我在文学上属于半路出家,所以经常会更新自己的文学观点,有时难免也会自相矛盾。我现在想我们把小说简单地分为乡土、城镇和城市太草率了,或者说太不合时宜了,现在是什么时代,一切都在流动、在迁徙、在融会贯通,几乎没有一个人是长期生存在一个场景里的,每年的春运,那么大规模的迁徙,深圳在春节期间几乎沦为空城,这种现象,都被我们的小说家给忽略过去了。所以我想在小说里让我的人物自由起来,流动起来,于是从题材上就无所谓城市和乡镇了,人物也是在城市、县城、农村之间流动的,这个过程本身就足够张力。我试图把各种场景打通,让读者无法分类,它写的我们当下的社会。

《鸟儿走在回巢的路上》这个故事灵感来自新闻事件,说有个人被劫持到一条船上干了几年活最后才逃了出来。我不想写人被劫持到船上的生活,这是新闻事情,不需要我去写它。于是我就从他脱离后开始写,写他的“回家”之路。悲剧的是,他发现妻子已经嫁人了,考验人性的时候就到了,他是冲进去说我回来了还是默默躲在后面呢?最后他选择了默默躲在后面,一直在背后观察妻子一家的动态。后来他发现妻子的男人做了对不起妻子的事,因为各种机缘,便间接性的杀了他,成了犯罪嫌疑人。后来的事情更出乎意料,妻子不断上访,要警方尽快破案,最后也是因为妻子的告密,他面临法律的制裁,直到最后一刻,妻子才知道改变她后来生活的是她五年前就“死去”的丈夫。这是一个离奇的故事,我想表达人的悲剧大多也是来自于人性的弱。

《你不知道路往哪边拐》也有原型。我写的是一个女人从15岁开始被卖给人当老婆,起初很不喜欢她老公,当能接受的时候,丈夫却得癌症去世了,当所有人都觉得她会改嫁给一个喜欢她的男人时,她却毅然拒绝,外出打工了。后来回到家乡,却发现女儿和之前喜欢她的男人走在一起了,当她也开始接受这一切时,又发现自己得了乳腺癌,而为了医治自己,儿子走上了运毒之路,她最终决定主动与这个世界告别……整个故事写了一个乡村妇女的悲剧,里面囊括了粤东地区这十多年来的社会现象,比如六合彩、贩毒等。

《云南,云南》通过少年的叙说,讲述了女孩云南的悲剧人生。云南是一个被拐卖到山区、委身于老光棍的女孩,她年轻、怀有梦想、晨露朝花般清新、神往着云南省的蓝天白云,在几次不成功的“越狱”后,她以“杀夫”这一惨烈的行为“逃出”了大山。身处云南的监牢时,她奇迹般地获得了至高的精神慰藉。这部小说里弥漫着罪感,充盈着悖论,是一则女性用生命逃离幽闭空间却进入到下一个牢笼的寓言,是身体的自由和精神的逍遥难以鱼熊兼得的隐喻,也是一部男孩自我反省救赎的忏悔录。
   
《纵身》讲述的是儿子和父亲的关系。父亲一生的奋斗就是在县城里当个小领导,他因此也得到了亲人和朋友的尊敬和喜爱,唯独却得不到儿子的认可。在儿子心目中,父亲的一生是窝囊的一生。一直到父亲心肌梗死死了,儿子回家处理父亲的后事,通过往事的回忆,以及丧葬过程的诡异,儿子才开始理解父亲,并赋予父亲英雄的想象。这样的代沟和矛盾需要父亲的死来和解,代价很大,也是个悲剧。
   
《皮小姐》讲述的是一个女人养育了一个自闭症儿子,好几次想抱着她儿子去自杀。她认识了一个可以获知人的前世的“巫婆”,并因此走上一条求赎之路。
《他们都说我有一把大马刀》是典型的少年成长题材。这个小说的结局是开放性的,我等于说提供了一个半成品,需要读者去思考和完成。
 
 徐小婉:陈老师说创作者在写作的时候并没有赋予它什么内涵或者寓意,但是后来解读的人解读成各式各样的,这触动了我,我本身也是老师,处在这种尴尬中,明明学生有不同的理解,但我们有一种叫标准答案的东西,觉得很为难,挺无奈的。但是我还是建议学生多阅读,大胆地表达自己的看法。

罗佩琨:每一位作家都是思想家,每一位读者也是思想家。作家擅于从反面的观点来对照正面观点,读者也因模仿乃至深化了这种手法,文学爱好与生活思维方式共融,因此文学爱好者容易被视为“愤青”。请教陈老师,现实生活中,文学爱好者怎样"摆脱"以融入普罗大众?

陈再见:你遇到的难题也是我遇到的。喜欢文学后我们就会发现跟身边的人格格不入。我就很想退出一些同学群和老乡群,感觉我和他们已经成了不一样的人类,他们的观点,动不动就抵制什么高喊什么,表现出来的偏执和狭隘的民族主义,很让人受不了。以前我也喜欢跟人吵,现在不会了,各自沉默,因为谁也改变不了谁了。

周培田:你解读的东西我觉得非常有共鸣,很多小说里面的构思其实有的时候我们也会想到,但是青年人比较浮躁,在灵光一现的时候,你怎么把它写下来,你的创作习惯是怎样的?

陈再见:实际上我没有特定的创作习惯。固定在一个时间写作是一种创作习惯,没有固定时间写作也是一种习惯。我晚上写得会比较多。很多人都会有眼高手低的问题,这是一个常态,一个伟大的作家毕生的努力就是缩短眼高手低的距离,把想表达的东西基本准确地写下来。这是一个过程,需要长时间的笔头训练。

沈玉田:你要临摹一个作家,具体操作是怎样?对写作爱好者有何建议?

陈再见:一开始是必须要有这样的兴趣爱好。我的建议很简单,保持一定量的阅读习惯,不一定要博览群书,但要在头脑里面形成阅读习惯或者状态。看手机也可以,但是手机阅读是碎片化的,早期通过手机阅读当然没问题,如果你想当作家,那就远远不够。完整的文学阅读很重要,在这个过程中,不但要慢慢形成自己的文学观,不仅是说你要理解散文小说诗歌的区别和各自的属性,还要理解整个世界文学的状态是怎样的,来自教科书的文学仅仅是世界文学的一小部分,甚至是比较弱的一部分,更多的那部分就需要你自己通过阅读去探知和探索了。然后就是笔头的训练,一开始可以模仿,从语言入手,参透作家的表达方式。模仿的目的不是为了模仿,而是为了寻找自己的写作方式。余华说过,模仿就像阳光对于树木的作用,树木的成长需要阳光,但树木最终只会长成树木,而不是阳光。

蔡俊孙:这本书很现代化,人物写得很形象,怎么培训自己的写作风格呢?

陈再见:一个人的写作风格是自然形成的,往往自己的风格也不自知,需要通过读者反馈给你才知道。简单说,你喜欢看什么书最后你写的作品就会跟这些书比较接近。现在的文学状况主要分两种情况,小众的越小众,大众的越大众。说到底是风格不同,内容和表达方式的不同,网络作品更多是向外的,纯文学作品则喜欢向内。也就是说,网络作家的风格大多是读者培养出来的,而纯文学作家更多是自身表达的需要,写作过程中他极少会考虑到读者。

梁健聪:看你的作品觉得你写人物写得很生动,怎么把人物写生动?

陈再见:对人物的描写,是小说家的重头戏。首先是找准人物,再就是找准语言。好的作家,写人物,甚至都不需要什么外貌描写。不过我觉得对话是一个很好的方法,语言最能表现一个人的性格,就看你平时在生活中怎么观察人的,你在生活中遇到的人物最终就会成为你小说里的人物。还有,我建议写小说尽量口语化,能方言化更好,尽量避免华丽的修饰,形容词和成语少用,多用动词和名词,名词能让你写的东西有确定性有真实感,名词就是题材,是物,当有了物,下一步就要用到动词了,比如“雨”是名词是物,你怎么把雨落下来呢,是打是拍是敲是砸,这就要调动里头脑里的动词词汇了。动词就是把静态的东西处理成动态的画面。
 
预告:3月29日 德胜读书会一周年,让我们一起回味 30期的书香时光
 
文字整理:ICE
现场摄影:朱德文
本期小编: Cl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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