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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告别》

加入时间:2019-03-01 08:51    访问量:3751    信息来源:


责任者:()雷蒙德.钱德勒著

索书号:I712.4/4839


与其说这是关于《漫长的告别》的评论,不如说是一个非推理迷读者对雷蒙德•钱德勒和劳伦斯•布洛克这两位硬汉派侦探小说大师的致敬——


喜欢你像喜欢一只春天的熊,爱你爱到全世界的老虎化成黄油,这样的比喻固然不错,但比起他的崇拜对象钱德勒来,村上在这种最生动之修辞手法上的造诣恐怕还要差一点。
如果有人满脸冷淡,钱德勒会用寄宿学校的汤来比喻;看见一个人的嘴小巧优雅,他会说那是专为亲吻婴儿而生;对于比较尖利的嗓音,他则形容可以刮掉油漆。
看这句,“我道过晚安走了出去,让他像个挖树根的农夫一样在那里费神劳心地苦想。”还有,“无声的微笑微微拉动她的嘴角,那是在邀请人,很慢,像是个想捡起雪花的孩童。”
尤其这句,“值班的柜台人员是一个对我或任何事情都很漠然的蠢货,穿着不成套的白色亚麻西装,打着哈欠把笔递给我,目光看着远方,好像在追忆童年。”我足足回味了半分钟,太他妈的形象了,我们也常遇见这样的蠢货对不对?
钱德勒作品中的类似绝妙比喻随处可见,且其语言之精彩远不止于此种方式。
我没有打算专门谈论《漫长的告别》,读过并且喜欢钱德勒作品的人会理解我这么做。七部长篇,有着统一、鲜明的叙事风格,都在讲那个叫菲利普•马洛的私人侦探,所以无法也无必要单独评价。如果有人主要是为了读一个曲折而紧凑的推理故事,那么最好别寄希望于钱德勒,不可被他在侦探小说领域的地位所迷惑。事实上,当我看到案件结局时,通常已经忘了它是怎么发生的。好在这并不重要。对于钱德勒的小说,人们不喜欢的理由可能比喜欢的理由还要多一些——但,绝对无关翻译。
一直喜欢欧美小说,总能看到无论哪本书都有人大骂翻译,一开始以为是自己要求太低,心想我对文字也挺挑剔啊,后来才意识到是其中很多人希望读到一篇平铺直叙、朗朗上口、意思都在字面上的小说而已。在我看来,钱德勒作品的翻译至少达到了较好——人物形象很生动,叙述流畅,最大限度保留了西语惯有的冷幽默、双关、反讽及倒装方式的原味,你还想期待什么?

来看主角。仅前面提到的那些比喻即可显示,马洛是一个愤怒的人。他看什么都不顺眼,他总是语带讥讽,他跑东跑西,与其说在破案,不如说是为了把他遇见的每个人都搞得不自在。但他是个好人。他只是不善于保留自己的意见——在他这种人眼里,对这个乱七八糟的世界根本不用客气。但可惜的是,他老是因此挨揍。警察殴过他,罪犯扁过他,连女人也没少对他发起攻击。这种局面的形成基本归功于他对别人得寸进尺的撩拨。
而那位马修•斯卡德则很少挨打,他比较懂得见机行事。他被小混混偷袭过几次,但他判断迅速而且反击得当,所以总能全身而退,并顺便弄断对方四肢中的某一根——有时候比这个还要重一点。他甚至主动给过一名好端端坐在公园里的年轻人一顿胖揍,就因为那个可怜的家伙把录音机开太大声吵到他了。极度凶险的情况也有两次,第一次的后果是他和一位妓女从此建立了稳固的长期关系,第二次从九死一生中逃过后,他幸运地与这位前妓女共度余生。事情就是这样。有个貌美多情的女人站在你这边,你打起架来都会更加卖力,虽然一样的吃苦头,但完事后收获可观。
论及女人,与布洛克总给马修安排一些香艳而有趣的“实质性”遭遇相比,钱德勒显然过于吝啬——我们只能从只言片语里的蛛丝马迹去获得安慰:马洛其实也是有性生活的,他无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作为颇有建树的私人侦探,除了聪明、敏锐、经验丰富、敢于冒险这些必备素质,马洛和马修(我怎么像在谈论两兄弟)最大共同之处在于:他们都很固执,对待案件和罪犯像“狗咬着骨头那样不放”。而他们最大的不同是——马修的办法是“抬起屁股去敲门”,很无聊,但安全、实用,只要够细心够耐心,大海里也能让他捞到针;马洛当然也得拜访很多人,但他更像在“弄开门去敲人家的屁股”,这种方式风险大,但直接、迅捷,可以起到打草惊蛇的作用,而且行动起来比较不寂寞。

我们很自然地想到,作为非常细分且并不普遍的同类型小说(通俗—推理—硬汉),两部作品的叙事风格和人物行为模式如果差别很大,很可能表明了这两位作者的生活背景及性格相去甚远。
人们常用高贵这个字眼来形容钱德勒塑造的马洛,一点也没错。行走于黑暗世界而决不妥协,连暂时低头都不肯,这就是具有骑士精神的马洛。1888年出生的钱德勒50岁之前的人生可用潦倒来形容,他贫困,奔波,饱受人情冷暖,辗转多个城市,一战中还被送上战场,以及酗酒成性——他一定对这个世界的黑暗深有感悟,而且不甘心将就;而从他成名后的那些令人惊骇的行为和言论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多么尖刻——同时也是骄傲和单纯——的人。马洛,分明就是钱德勒的很大一部分自己。
相对于钱德勒那种黑色风格和硬邦邦的理想主义,整整晚了半个世纪的布洛克则让他的硬汉表现出更多的务实、冷静、宽容、温情和工业文明高速发展之下现代都市人所特有的忧郁——马修没有执照,天天去酒吧找这个那个,住小旅馆,结婚了也要来来去去地考虑要不要搬到一起,把自己搞得孤独而诗意的样子——也正是这种感觉最能打动人。
布洛克生于纽约,成功在纽约,家庭完整,生活充裕。他辗转过135个国家,但那叫旅游。很可能马修与布洛克本人完全不同。布洛克更像是挖掘了现代城市及生活在其中的人们的疏离、冷漠及没有归宿感的通症,然后以信念和忧郁这两样东西对它进行平衡,从而塑造出一位让每个敏感的读者都能从他身上找见自己影子的永远“带着醉意”的私人侦探。
在所体现出来的细节描述之细腻程度和文字技巧之丰富性方面,钱德勒要胜于布洛克,但作品整体反而不好读,不能像后者那样轻而易举地直中要害或荡气回肠。这是因为马修的故事都在他自己的内心里,你只要对这个人有感觉,就可完全把握他所面对的整个世界;而马洛,大多数情况下你只是看见他乒乒乓乓地在做事,而触碰不到他柔和的一面,你需要去直面他所处的世界,你需要有足够的细心,自行去观察和体会一群人、一个过程和一个时代,你可能因此应接不暇。
同样是硬汉,马修显得坚韧,马洛偏于刚烈。

马修有各式各样的朋友,而马洛没有。因为钱德勒似乎也不多。也许他们这样的人不怎么需要朋友。但看到那句“他孤零零地死在异地他乡,只有17个人参加了他的葬礼”,我还是心里一紧。一个充满愤怒、惯于批判的人,在现实中往往不会招人待见,人们总是在他“告别”后才想到这种性情有多么可贵。费尔南多•佩索阿有一句诗,“死亡是道路拐弯,死,不是别的,只是从视线中退出。我听见,你走在前面,像我一样真实。”对于一位充满个性、撰写谋杀、留下经典杰作和深远影响、寂寞离去的大作家,这句话送给他再合适不过。
马修确实更容易让人着迷,但也不妨换个姿势去打开一本马洛,想象一下:你坐在窗前,屁股在椅子上的着力点从偏左移到偏右,你打开一瓶酒,但不是上次的,倒一杯,先浅啜几口,然后一仰头,干掉,恩,味道有些不同,但——他妈的一样是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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